一、关于在全县范围内严厉打击传销活动的通告
二、举报电话:
三、举报方式:
1.拨打“110”或者向公安机关举报。
2.通过信件、电子邮件、网络等形式进行举报,举报人需提供被举报对象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(包括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工作单位及职务、家庭住址、身份证号码)。
3.通过当面举报。
4.到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现场举报。
四、举报奖励办法
五、保护措施
六、相关要求
七、本通告由贺兰县人民政府负责解释。
八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九、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