村委会工作性质是什么

专家点评

  村委会的工作性质是:村民自治组织。
村委会的工作性质是:村民自治组织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》第二条规定,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,实行民主选举、民主决策、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。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,调解民间纠纷,协助维护社会治安,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、要求和提出建议。所以说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。而且各地有不同的称呼,比如有些地方叫“村民委员会”或者“村民委员会”等,有些地方叫“村民代表大会”或者“村民代表会议”等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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