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志办归哪个单位管理

专家点评

  地方志办公室属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,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作机构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第三十四条: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地方志编纂委员会,负责组织领导地方志编纂工作”;第五十九条:“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,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地方志编纂委员会,负责组织领导地方志编纂工作”;第六十二条:“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由主任、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,主任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兼任,副主任和委员由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兼任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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