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地产开发公司是企业。
1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十四条规定,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。设立分公司,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,领取营业执照。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,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。2、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:房地产开发与经营;物业管理;销售商品房;建筑材料、装饰材料、金属材料、五金交电化工(不含危险化学品)、百货、针纺织品、服装鞋帽、日用杂品、家俱、木制品、玻璃制品、塑料制品、陶瓷制品、办公用品、文体用品、劳保用品、卫生洁具、消防器材、通讯器材、健身器材、汽车配件、摩托车及配件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