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服役期满的义务兵,退出现役后,由部队发给退伍补助费;2、当月起发放退伍补助费(含地方人员增发部分):以下士官按本人基本工资、军衔工资、军龄工资、边远艰苦地区津贴和地区附加津贴之和的80%计发;中士、上士按本人基本工资、军衔工资、军龄工资、边远艰苦地区津贴和地区附加津贴之和的70%计发;3、退休费按本人基本工资、军衔工资、军龄工资、边远艰苦地区津贴和地区附加津贴之和的80%计发。
4、离队下月起发放离队下月起发放离队下月起发放退休费;5、退休费标准为本人退休时的基本工资、军衔工资、军龄工资、边远艰苦地区津贴和地区附加津贴之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