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区工作者是指在城市街道、社区党组织和行政组织中专职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人员。
社区工作者是指在城市街道、社区党组织和行政组织中专职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人员。《劳动法》第六十九条规定: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、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。《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》第三条规定,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、每周工作40小时。第七条规定,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,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。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,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