调研员是中国官名,指某些政府部门的非领导职务。根据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规定,担任县(市)委常委、副书记、纪委书记;地级市市长助理、副秘书长、办公室主任、局长、副局长等正处级职务满两年;或者担任县(市)委常委、副书记、纪委书记,地级市市长助理、副秘书长、办公室主任、局长、副局长等正处级职务满四年的,可以提任为调研员。调研员一般由本单位内设机构厅局级副职领导兼任,也有少数专职调研员由上述同级别或更高级别的党政领导干部兼任。但大多数情况下,只要是相应级别的党政领导即可兼任调研员。
调研员是中国官名,指某些政府部门的非领导职务。根据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规定,担任县(市)委常委、副书记、纪委书记;地级市市长助理、副秘书长、办公室主任、局长、副局长等正处级职务满两年;或者担任县(市)委常委、副书记、纪委书记,地级市市长助理、副秘书长、办公室主任、局长、副局长等正处级职务满四年的,可以提任为调研员。调研员一般由本单位内设机构厅局级副职领导兼任,也有少数专职调研员由上述同级别或更高级别的党政领导干部兼任。但大多数情况下,只要是相应级别的党政领导即可兼任调研员。